需要一份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原价及复印件,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而言,可以在原籍地的派出所办理个人申请,移居地的迁徙许可证,迁入地许可证以及身分证明书。但是,有很多户籍迁徙的情况,取决于哪个归属地。户籍的搬迁应遵循户籍与住所登记一致的原则。公民移徙,除了在户籍管辖范围内迁移外,仅用于变更居住的登记,所有迁出户籍管辖范围内的人都可以进行迁居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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