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财产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妥善保护财产权攸关公民切实利益。。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不是照价赔偿那么简单,毁坏财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财物是指钱财和物资,既包括公有的、也包括私有的,既包括有形的的动产、不动产以及附属物,也包括无形的财产。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毁坏”行为,要结合财物的效用,及行为对该效用的减损程度作实质判断,不限于从物理上破坏或消灭财物的形体,还包括减损或使丧失财物效用的行为。对于毁灭的财物,其毁财数额认定方法应为:毁财数额=原值-折旧。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若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可不予处罚。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本罪的行为内容即行为表现为毁坏财物。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小的冲突去毁坏别人的一些公私财物,但是依照法律来看,如果超过一定数额,可能会犯罪,我们一定要冷静的处理日常事务。在自己的财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案且有必要控制侵害人或提供线索,及时保护好现场,从而界定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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