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配偶,通常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若其妻身份并非被执行人,自然无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范畴,更谈不上遭受影响;反之,在某些情况下,若令其妻被错误地登记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她将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全文3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