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男方出首付款购买房屋后,只写了女方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分手后应该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一、婚前同居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或赠与,我们通过大数据了解到,现代男女在结婚前有很多会尝试婚前同居的行为,很多年轻人在结婚之前共同买受房屋,或者一方买受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共同名下,造成财产混同,一旦结束同居关系或者分手,因财产已经混同造成双方矛盾加剧甚至陷入诉讼,这是不明智的建议在同居期间若因共同所需产生大额支出可以AA制,尽量避免大额财产赠与,如需赠与,请提前咨询律师妥善处理,防范风险,第二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同居男女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双方均有抚养义务。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如果父母出资买的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或者支付首付购房,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写了一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
婚后买房显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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