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过渡期内可使用社保卡);
2、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照片或个人承诺书)。
二、南阳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申请条件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三、南阳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注意事项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郑州市)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4)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二代社会保障卡。
四、南阳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办理地点
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三楼南厅综合服务区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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