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时间:2024-05-05 12:27:42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转让人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若直接导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过核定指标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则转让行为应受“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限制,该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则该认定转让为有效。

(二)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可见,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中资银行

(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资银行不因境内外资银行的债权转让而承担外债责任。

其向境内外资银行还本付息是合法有效的债务履行行为。

《民法典》第545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全文3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