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审核、部门联查、强制退出、造假终身禁入为防止出现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的行为,云南省出台规定强化保障房的分配管理,规范运作,注重公平。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某勇说,云南省建立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的制度,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低保、特困家庭优先原则分配保障房。
据了解,申请保障房的对象要首先出具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现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等,低保家庭还要出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各级相关部门再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格、租房补贴协议等进行严格审查。经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县(市、区)三级审核公示,建设、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审查合格后再报房管部门备案,实行房源和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全公开,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得到保障。
此外,如果经核实后确认住在保障房里面的住户,条件不符合租住的保障房条件的,责令限期退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退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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