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即分别为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支定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时调整。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分为两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以浮动到120%、150%,不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分为四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到120%、150%或向下浮动到80%、50%。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景劳社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根据我市退休工残人员平均费用状况,暂定为103000元。
(三)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2004年1月1日以前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景劳医[2006]4号文件精神执行,为社平工资的30个月)。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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