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商事诉讼流程中,律师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得到审判长批准后有权向案件中的各方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员进行提问,同时还可以请求法庭传唤新的证人出席提供证言、申请调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新证据,以及对法庭上宣读的证人证言、鉴定报告和现场勘查记录等各类证据提出质疑并要求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查。而对于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全文3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