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拆迁后如何维权征地
讲到在咱们大城市房屋拆迁这件事上,被拆迁人家属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这时候他们要是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或者在拆迁过程中自家的房子被征收了怎么办呢?别急,国家早就为你准备好了应对策略,那就是运用国务院于2001年11月份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面我们就叫它《条例》)来保护你的权益。
这个《条例》规定了一个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大概包括这么几个步骤:首先,拆迁公司(也就是拿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那些公司)要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然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对他们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会发给你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还会把许可证里写的拆迁公司、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等这些信息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接下来,拆迁公司就要和被拆迁户商量补偿安置的事情,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最后,才开始正式的拆迁工作。
在这四个环节中,如果被拆迁户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是提交裁决,第三种是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还是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
那么,被拆迁户应该怎么提起行政诉讼呢?
无
二、房屋拆迁一定要有征地公示吗
房屋拆迁这事儿得广而告之。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些违法的建筑如果被依法强拆的话,那在动手强拆前,就得让行政机关先发个公告,给当事人一段时间让他们自己把房子拆了。
要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里既不去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还不愿意拆的话,那么行政机关就有权依法强行拆掉。
首先,我们来聊聊强拆房屋都需要哪些法定程序呢?如果发现有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等需要强制拆除的,那就得由行政机关先发个公告,告诉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把这些东西拆了。
如果当事人在这个时间段内既不去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还不愿意拆的话,那么行政机关就有权依法强行拆掉了。
再来说说拆迁这件事,它到底算不算行政强制执行呢?其实,强制拆除就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手段,在咱们国家的《行政强制法》中有明确规定,城建部门对于违章建筑是有权力进行强制拆除的,不过在拆除之前,必须要先发公告,通常情况下,会先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去拆。
如果当事人自己没法拆的话,那么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