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3、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的,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也无论是否取得了财物,都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但是在人民法院对实施抢劫罪的犯罪行为人具体定罪量刑的时候,还需要根据抢劫罪的数额来确定量刑的标准和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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