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男方不给彩礼肯定是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但是,女方面对男方不给彩礼的这种做法,自己愿不愿意结婚就要考虑清楚了。肯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根本都不会询问关于彩礼的任何事情,也绝不可能因为男方不给彩礼,工作人员就不出具结婚证了。
在法律上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没有规定男方不给彩礼就不予办理。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婚姻无效。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
(1)重婚;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这种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
一、彩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
我国在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还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判断。
(一)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这个钱的数目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主要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达成的协议,这部分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一般是一次性给对方多少钱,这就可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内。
(二)还有比较突出的就是,男方为女方所购买的金银首饰,这也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因此,根据具体案例由决定是否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中去。
(三)双方父母所给的见面礼,在很多地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四)在订婚及结婚喜宴上所花费的费用,双方的亲属等给予的各种名目的费用,都占有不少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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