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经济纠纷的诉讼程序是:(一)写诉状;(二)立案;(三)开庭;(四)判决;(五)执行。如果是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至于开庭时间要看该法院案件的多少,一般在一个月内。一般情况下,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二审的审限是3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注意,以上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在上述期限内就应该判决并送达判决文书。当然,上面是一般情况,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这个延长的时间就不好说了,超过一年的也有。不知道开庭后是否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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