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在13年提出土地确权,14年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土地确权在先。这也就意味着,国家不会让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先为农民的土地、宅基地以及集体产权进行确权,明确了农民都拥有什么,然后在改变户籍制度,取消农村户口,这两个证件关系到农民土地的归属问题,所以没有办理的要抓紧办理。
1、土地确权证:也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的一项活动。
换句话说,土地确权证就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这样我家的地不会再撂荒,利益又能得到保障。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不能证明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一点农村户口取消了,那么再想进行土地确权就很麻烦了。
2、不动产登记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法律明文规定,凡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证上的的权利人即被推定享有该项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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