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犯罪形态的一种,自首是刑罚裁量制度的一种。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自首是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分为一般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但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但是坦白则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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