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集资房一般不能继承。
为了解决军人的住房问题,人住房问题而建成的房产,部队以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以及部分向军人筹集的资金,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军人。
市场上不能自由转让部队集资房。而且部队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部队,军人只购买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的产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辞职后单位的集资房要退回吗
如果该房是从单位购买的集资房,离职后单位要强行收回,这是不合理的。
使用用人单位土地并由用人单位建设的房屋,应属于经济适用房,个人没有全部的产权,如果员工离职,用人单位有权协商要求离职的员工退回,但须退还购房款及补偿装修等损失费用。
也可以协商由新入住的员工补偿损失。
法律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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