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赁合同欠款纠纷怎么打官司的问题,首先一、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确定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是否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三、确定诉讼标的,具体欠款的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并准备好欠款事实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要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二、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三、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情况;四、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租赁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56,000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12,000元(暂计至2008年4月20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和燃气等费用(暂计)人民币60,676.68元(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2,290.86元(2008年01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20日,被告因(饭店)店铺经营需要而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松江区xxx镇xxx北路xxx号、xxy号和xxz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毛xxx、叶xxx。该房屋的租期为2007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其中,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5月31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2008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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