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分配规则父亲逝世后如何处理
父亲去世后的遗产分配的处理方式:如果父亲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若父亲在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顺序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分配遗产的原则是什么
1.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
2.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3.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4.有利于生活的原则;
5.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6.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继承遗产不是必须要公证,具体如下:
1.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2.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也需要进行公证,公证主要是公证这个证明。如果户籍在一个户口本上就不用公证亲属关系,但是如果要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继承遗产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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