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涵盖了哪些具体的权益
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涵盖了以下具体的权益:
1.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的一项权能,就是承包农户将其承包土地流转出去,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土地经营权。
3.依法建设住宅权。
农村宅基地是住宅用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修建住宅。
4.享有土地收益权。
土地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从占有、使用、处分土地财产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土地使用权是40年、50年、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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