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庭上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必须去法院吗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我国司法实践的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如下:在子女被其中一方直接抚育监护的情况下,作为非直接抚育监护一方必须承担适量或全部抚养费。
具体所负担款项的金额及期限长短事宜,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方式予以确定,若经协商无效,最终将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对于上述协议或者裁决内容,并不影响子女在其需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家暴离婚女方拿抚养费吗怎么办
抚养费用的支付事宜并不受家庭暴力因素的影响。
父母双方可本着尊重并维护子女权益的原则,共同协商探讨抚养费用如何合理处置。
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对抚养费用问题进行裁定。
通常情况下,未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须持续支付到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为止。
至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选择离婚的案例中,离婚过程中的受害者有权向施虐方请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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