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并禁止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同时,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地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的同时,还要兼顾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针对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同时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是当前教育领域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应该得到合理控制和减轻。
为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作业总量控制,确保每个学生布置的作业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倡导布置多样、个性化的作业,避免过度强调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学校也应当合理规划课业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作业,避免布置过多或过难的作业。
此外,家长也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作业管理,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避免过度依赖家长或教师完成作业。家长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作业辅导或培训。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需要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全面发展。同时,教育部门也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教师和家长进行查处和纠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和减轻。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是当前教育领域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之一。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作业总量控制,倡导布置多样、个性化的作业,避免过度强调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学校也应当合理规划课业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作业,避免布置过多或过难的作业。家长也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作业管理,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作业辅导或培训。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需要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全面发展。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八条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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