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无需开庭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而确认合同效力案件,法院受理后,则需要开庭审理,对合同是否有效,针对起诉人的不同或诉讼请求的差异,选择适用判决或者裁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一般情况下,确认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协议被确认有效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具有给付的内容;而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不具有执行内容。
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的处理受《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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