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股如何清算
合伙人退股,按照双方合伙协议办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可以返还对方的投资,合伙期间的损益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合伙人退伙后,对合伙期间形成的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重大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终止后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人在退市清算中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其他合伙人侵害的,不享有退市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保护。退股后,合伙人需要进行清算,但对清算要求不明确,确实需要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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