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故意伤害罪拘留多少天?
1、北京故意伤害罪拘留十几天左右的时间,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拘留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对此有7天的审查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怎么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出现故意伤害的情况可以说是各种各样的,而在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时候,要看伤害行为是否非法。因为在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虽然也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也有可能因此给对方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但由于情况特殊,就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从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话,将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应当由人民公安机关负责调查活动并且收集相关的证据,当然了,在这过程当中可以采取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性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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