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外执行的制度,不存在支付问题,与支付金额无因果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最新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儿;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前款第二种情况下才能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可能危害社会或者有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
监外执行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监外执行需要当事人同意。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