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件的一般参与者通常不构成犯罪,若其构成犯罪的,最少仅会被判处管制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黑一般参与者怎么判
当事人如果只是一般的参与者,且没有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被蒙骗或者被胁迫参与的黑社会组织,很有可能不被处罚。
而对于涉黑组织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涉嫌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者最少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参与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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