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双方逃逸怎么处罚
若涉及到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交通管理机关有权对其进行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惩罚。
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被处罚者应在十五天内及时缴纳罚款。
如若逾期未缴,则每日需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比例额外增加罚款。
交通管理机关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罚款。
所谓肇事逃逸,即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肇事司机不是车主该由谁承担责任
通常来说,遇到交通事故的话,车子的使用者得负责,因为租或者借出去的车,开车的可是他,车主只是把车给他用而已。
所以,车主不会因为别人开他的车而出了车祸就有什么责任。
不过,车主也不能随便把车借给任何人,必须得保证那人会开车,而且车本身没啥毛病才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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