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市区初中招生原则
今年市区初中招生坚持“四原则”:
1、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今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继续以“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为总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
2、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有就近免试的公办初中学位。
3、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和择校生的原则。市区普通初级中学(含完中初中部)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
4、公开公正的原则。招生前各区要将招生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的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要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和所居住地段或小区在网络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布。
学生户籍和房卡的审核原则
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学生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实际居住地为准。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卡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②本市户口租房的,需出具芜湖市房管局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审核确认后,由相关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酌情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
③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父母离异的学生,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户口未入的子女,凭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引进特殊人才证明材料、特聘工作证、特聘单位申请报告、暂住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另外,政策还规定必须关心残疾学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地段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有关市区初中招收特长生的政策和时间,另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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