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自负引发的过失罪行,即是指行为者在实践中已然察觉到自身所实施之行动极有可能对社会造成潜在的破坏性影响,然而其却过分坚信基于自身的能力可以成功避免此类后果的出现,从而致使现实情况与预期背道而驰,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这类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例如,驾驶员在面对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或者复杂多变的道路状况时,明明知道超速行驶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但是由于对自身驾驶技能的过度自信,他们选择无视这一潜在危险,继续以高速行驶;
又如,医生在进行手术过程中,尽管清楚地意识到某项操作具有极高的风险性,但是由于对自身经验的盲目信任,他们依然坚持进行,最终导致患者遭受严重的身体创伤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全文3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