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进行修订)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因饮酒后导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引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当事人的行为及过错程度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相应的责任归属。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律于2021年进行修正)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若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饮酒行为,则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将依据其是否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力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一般而言,酒驾方可能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仍需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因此,在无其他特殊情形的前提下,酒驾方在交通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往往较非酒驾方更为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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