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父母离婚子女有没有财产分割权
时间:2023-04-11 19:01:23 1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父母离婚子女没有财产分割权,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平分吗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要平分,而是要遵循特定规则。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其享有权利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是: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3)保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权益。

二、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只有夫妻一方怎么办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房产归属出资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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