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已有宅基地还能再买宅基地吗
现阶段,已持有宅基地的农民家庭,将无法再购置同一村庄内的其他宅基地。
究其原因,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定,任何一个农村居民家庭仅能合法拥有一块宅基地,并且其承受面积不能超出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内制定的相关标准。
所谓的农村宅基地,特指那些由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为行政村或者生产队)成员所共享的用于兴建住宅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50年代宅基地证还有法律效应吗
对于未曾被政府法律依据收回或替换的宅基地,其持有者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此权利有效性依旧存在。
其次,要确保宅基地仍然在实际使用之中。
只有当不动产登记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并使用新型不动产登记簿证之后,才得以终止现有所有类别的不动产的注册簿、所有权凭证以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的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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