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时间:2023-03-19 14:50:42 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同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一、违约行为指什么

违约行为指:

1、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双方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不能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受损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4、定金责任。主要以定金作为债权担保。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消或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二、房屋租赁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三、合同毁约后怎么处理赔偿

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对措施:第一,若合同是金钱债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这种情况下,若过户没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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