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八年的上海某某与北京某某商标之争终见分晓。上海某某餐饮集团有限公司28日宣布取得某某商标专用权。
2000年,北京某某申请某某商标注册,但商标局以其直接表示了服务内容及特点,不具显著性而驳回。2002年,上海某某也提出某某商标申请,同样被驳回。之后上海某某申请复审,并巨资营销品牌,至2010年末,上海某某广告费投入达1100多万元。
根据资料显示,南北某某商标之争就此展开。2003年,上海某某申请复审。2005年,北京某某提出异议。2007年,北京市一中院判北京某某胜诉。2008年,北京市高院判决某某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注册。
上海某某董事长范臻28日表示,上海某某于2002年1月申请某某商标注册,2007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核准注册上海的某某商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决,维持上述商评委裁定,至此,八年的某某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上海某某依法取得某某商标权。目前上海某某在全国有10多家门店,集团旗下还有月饼、驾校等业务,整体年营业额约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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