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司法机关在拘留被拘留人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一般情况下,拘留通知应当在被拘留后的24小时内发出。如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决定,就应该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如果无法通知家属,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司法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通知应当在被拘留后的24小时内发出,具体时间会根据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决定,就应该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无法通知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公 安 机 关 如 何 及 时 通 知 被 拘 留 人 家 属 相 关 情 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情况。根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因此,公安机关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情况,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都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相关情况,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并在决定书中注明无法通知的情形。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当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因此,公安机关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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