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虚假宣传行为处罚规定:
一、对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状况、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罚款1.5万元。
二、有下列事实的,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确定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虚假宣传的内容有2项的罚款,增加5000元,以后每增加一项,增加罚款5000元;
(二)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三)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四)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费用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过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开发商夸大宣传缴纳的定金能否退
开发商夸大宣传缴纳的定金能否退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购房者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合同内容部分与事实不符,或者房地产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违反相关法律,与之前的宣传内容不同,可视为开发商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违反双方之前的约定。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如果不退款,购房者应立即起诉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全文8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