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哪些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一、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如何索赔
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通常在实践中,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如下情况,承包人可以索赔: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二、临时工程费包括哪些内容
预付款,预付款指的是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进度款,进度款指的是发包人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价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三、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形有哪些
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主要几种情形:
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工程停工;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程停工;
4、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中间结构的验收导致下步工程无法施工而致工程停工;
5、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造成工程停工;
6、非正常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
7、因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被确认后的工程停工;
8、因发包人提出已施工部分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而引起的停工等。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停工都会导致索赔问题的产生,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妥善处理赔偿问题;
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先关证据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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