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件。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入院时都有相关病历而并不一定有病情诊断证明。故实际操作中,我们在收取申请认定工伤材料时,并不一定非得要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根据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只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比如病历),能够说明问题同样可以的。
报工伤病历丢了怎么办
报工伤病历丢了可以到医院复印。医院一般是会有病历的存档的,如果工伤的病历丢了,职工本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出院证明到医院申请复印病历,不会影响工伤的申报。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三十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超过时效,职工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工伤报告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
5、手写证明材料两份;
6、工伤认定申请公示件,附单位公示栏照片,个人申报不需要;
7、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8、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9、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10、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伤残鉴定申请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需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控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