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数,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承诺有法律效力。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资料,虽然可以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并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非实名制社交平台注册时,应当确定社交平台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3、确定社交平台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社交平台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要具有相对的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由于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比如银行转账凭证、与借款本人的电话录音等。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非实名制社交平台注册时,应当确定社交平台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3、确定社交平台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社交平台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要具有相对的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由于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比如银行转账凭证、与借款本人的电话录音等。
社交平台被骗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进行报案处理。
一般被骗后:
1、保存好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形式中的“电子数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中国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保存好聊天软件上的音频材料,比如录音、语音等,电话录音也可以;
3、保存好银行汇款单据,上面记录有汇款人和收款人,以及汇款金额;
社交平台上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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