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实际情况,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别对待。不同的情况分不同的解决办法。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一)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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