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一户三个户口怎么补偿
关于一户家庭存在三个户籍的特殊情况而言,所对应的具体补偿措施具体内容可能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务必要遵循当地区域的拆迁政策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深入的剖析研究。
通常来说,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涵盖房屋价值的补偿、迁移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搬离旧居后过渡期内所需的安置费用等等。
至于那些拥有三个户口的家庭,首要任务便是确认出那些属于具备合法权益且确已在此房屋落户或居住的家庭成员,并且也需符合当地拆迁政策的要求方可获得补偿。
在确定了应得补偿的对象之后,具体的补偿数额与落实方式便可能依据房屋面积大小、结构形式以及地理位置等诸多要素进行细致评估。
同时,针对因拆迁而引发的家庭迁徙需求,可能还需支付相应的迁移费用及暂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诸如此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一家三口能分几套房子
拆迁一家三口能分几套房子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分配,通常一种是按宅基地面积分配,另一种是按每家的人口分配。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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