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没交社保如何赔偿,能赔多少钱?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工作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如果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可能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3、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还需要支付失业保险金。
4、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员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员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在社保计算公式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社保缴费的多少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很多人一直认为,社保缴费基数是一个固定数值,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导致社保缴费基数不停变动的除了国家政策,还有职工自身的一些原因。
社保缴费的计算公式是职工社会保险通常是按照“社保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公式来计算的(不同地区有差异,也有少数险种是按照固定额等方式收取)。
缴费基数的核定规则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截取上下限(上下限一般为当地社平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进行核定。具体的确定的方式如下:
(1)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当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当职工平均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三、社保交15年和交30年有多大区别
社保交15年和交30年有的区别如下:
1、两者交费压力不同。同一档次对应的缴费基数几乎每年在增长,职工养老保险交30年,相对交15年而言,前者实际交费金额不只是交2倍,要高得多;
2、退休待遇不同。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00元为例,两个人都是按照最低基数交费,也就是按照3600交费基数,一个交15年,一个交30年,都是60岁退休两者按照最低基数交费,选择交15年,退休金大约是每月1093元,交30年社保退休金大约是每月2186元,交30年社保的退休金是交15年的两倍以上;
3、抚恤金不同。缴费15年身故,抚恤金是9个月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缴费30年身故,抚恤金是满15年为9个月,多交一年增加一个月,交30年最高可以发放24个月;
4、每年基本养老金增长不同。目前基本养老金连续17年增长,增长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调整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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