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对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约定超过二年。
一、竞业限制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兼职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二、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
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形:1、保密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保密协议违背公序良俗;3、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即保密协议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协议无效的问题
1、协议主体错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内,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行。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了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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