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还贷,他把房子抵押了好几次。李某平时从事家具建材生意。当他得知有一个投资项目可以赚很多钱时,他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把所有积蓄都投了进去。结果,他被骗了。为了还钱,李某想到用房地产作抵押借款。因为城中村拆迁,李家拿到了4套安置房,但其中2套已经被李妈妈杨某卖掉。剩下的两套,一套自己住,另一套被债主李天占据。后来,李某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马某。为了借钱,李某谎称这4套房子都是自己家的,说可以用自己的4套房子作抵押。看到一套房子可以抵押,马某答应借钱,于是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李某不还款,应将四套房子全部卖给马某,并在日后申请房产证时直接做成马某名下。同时,李先生与马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先生将上述房屋暂时出租。由于房屋所有权属于李某的杨某母亲,李某哄骗杨某母亲和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为了让马某相信房子可以转让,李某还找人伪造了自己所在街道的居委会公章,并将公章交给了提前在居委会工作的妻子和弟弟张某。随后,他带领马某到居委会找张某盖章。失宠的张某,仍在李某自己写的转让证明上盖章。李某向马某借款140余万元。之后,李某以同样的方式与张某、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再次要求张某在房产过户证上加盖虚假的居委会公章,将自己的两套房屋分别抵押给张某、刘某,分别借款30余万元和60余万元。
骗局暴露了,债权人来收债。贷方张是一家陶瓷店的老板。一些村民经常到她的店里喝茶。一天,老乡王某到自己店里喝茶聊天,得知李某向张某借钱。巧合的是,王刚从同村人刘某处得知,刘某两天前还借给李某钱。王某当即打电话告诉刘某此事,张某和刘某一核对,发现李某以两套房贷两套房产是一样的。张某和刘某明知受骗,便开始讨债,甚至到李某家中看守。”与儿媳吵架后,李某离开了。我们再也联系不上他了。后来,我用别人的QQ号加了李某为好友。我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通过聊天,我和他约好了在楼下一家旅馆见他。我带了两个朋友去见李,告诉他我报警了,然后带他去了刑警队。”张说。李某到案后,对诈骗的全过程进行了说明。张某很快被传唤到案。庭审中,李某辩称,他之所以没有告诉张某和刘某房子已经抵押,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超出贷款范围,认为自己有偿还能力。张某佳更是觉得委屈,自己只是帮姐夫盖了章,成了帮凶。经审理,桥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借款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张某佳明知李某提供的公章是假的,仍配合李某在转让证明、买卖合同等文件上加盖公章,骗取被害人信任。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欺诈。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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