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医院是没有权利强制让患者出院,入院即构成合同关系,只要有住院指征,只要在缴费,这个合同关系就一直存在,医院就不能强制让患者出院。但是实际上,医院受政策,比如医保的平均住院时间,如果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医院就会希望患者尽快出院。如果生命指征稳定,而仅仅是神志和肢体障碍,没有危及生命的情况,这种都是建议回家休养,或者转到康复医院。但是这种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医院并没有强制赶患者出院的权利。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对于营养费的支付,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营养费的赔偿,一般来说是结合所在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人对医院开的医疗费、住院费等一系列的发票如果有疑问或者对这些票据的合理性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但需要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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