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建房有哪些手续?
1。村民在农村建房,应当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1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房屋申请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镇人社办将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进行初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符合“一户一基地”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国土资源所、镇人社办将现场发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方案、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本两证”)。村民住宅竣工后,国土资源办将到现场核查土地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对符合要求的建房人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凭《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农村住宅建设应注意的问题。1自建房屋要选好施工队伍,有建筑草图。对自建房屋要进行监督和保障,确保房屋质量,并准备好钢材、砖、水泥等材料。
3。自建房屋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所以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份施工合同,这样在结算时就可以有依据地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4。在建房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计地下管线,把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否则麻烦就大了。
5。确保墙是垂直的。
6。自建房屋要备好门窗,并预留门窗尺寸。如果自建楼盘是楼盘建筑,就要注意遮挡邻居的问题,处理好自己楼盘的合理面积和结构。
8。为自建房屋准备电源。盖房子的最佳时间是在第一个月之后。
10。自建房屋的地基必须妥善处理。第三,相关法律文件生效或事实发生后,应通过出售、交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集体土地范围内,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有严格规定。《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不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办理产权过户转让程序。只能在本村集体内出售,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本村人。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多,但这也是党必须办理的,否则就是违规建房。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在农村土地上建房的人,只能在分配给他们的宅基地上建房,不能随意找地方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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