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观念里,子女结婚需要购买新房,在房价疯涨的年代,很多年轻人都是由父母拿出自己的养老钱为子女购买房屋,甚至有清空六个钱包只为一套房屋,因此,发生离婚,房产便成为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的“必争之地”,我们现对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问题进行分析。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需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归登记方;第二种情况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产归谁呢
房子婚前付全部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购房人所有,因为这可以认定为是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但如果购房人在房产证上有加上配偶的名字,则可将该房产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判决过程中,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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