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购买房产而选择“假离婚”所带来的潜在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婚姻中各方当事人通过申请并达成了关于协议离婚的正式文件,且该份协议中完整阐释了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图,并专门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置及债务清偿等诸多问题,做出了公正合理且经充分协商的明确约定后,那么在进行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人们便理应认为这两位已经自动解除了相互间的夫妻关系,同时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也将失去日后进行调整或重新协商的机会。
其次,倘若银行掌握到充足的证据,显示出上述所谓的“假离婚”实则是一种欺诈手段,旨在获取银行贷款,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骗贷罪,进而引发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