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门店不给退款找哪个部门
实体店商家不给退货那么就可以直接找消费者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发生了纠纷也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解决;只要实体店所出售的商品有任何的问题,那么就应该要无条件的退还才算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投诉受理原则有哪些?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线下店不给退货是违法的吗
除非实体店在的商场或市场有明文规定(天无条件退货),否则没违反国家三包的,一律都不准退换。就算是店主亲口承诺也没用,除非用手机录音功能事先录下来作为证据。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
关于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并没有任何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
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要由经营者承担了。此项规定是从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权益来考虑的,消费者有冷静期,对不满意的商品可以退,但如果由此产生的新资费却要经营者承担,无疑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n(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n(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n(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n(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n(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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