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与直接发行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7-28 10:12:37 1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转换债券与直接发行股份的区别在于:

1、可转换债券与直接发行股份的不同点就是可转换债券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和条件下可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

2、与直接发行股份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都相当低,不但低于一般的债券利率,且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证券发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处罚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中的欺诈,是指采取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作法。

为什么要发行可转换债券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原因如下:

1、对于发行人,以可转换债券融资比直接发行债券或直接发行股票更为有利:

(1)可转换;债券的比率比直接发行的企业债券利率要低,如果可转换债券未被转换,相当于公司发行了较低利率的债券;

(2)可以避免一般股票发行后产生的股本迅速扩张的问题;

(3)一般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公司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的比例,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公司发行了比市价为高的股票;

2、对于投资者,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实际多了一项品种选择,也多了一条规避风险的渠道:

(1)当股市向好,可转换债券随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价时,持有者可以卖出转券,直接获取收益;

(2)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业绩转好,其股票价格预计有较大提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以享受公司较好的业绩分红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

(3)当股市低迷,可转换债券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换债券及将转券转换为股票都不合适时,持券者可选择保留转券,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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